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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冷战结束后,随着东盟的发展和以其为中心的安全合作架构在地区层面持续扩展,学界围绕东盟架构政治安全合作有效性的争论快速升温。文章认为,东盟政治安全合作的成效差异有着植根于东盟制度特性的内在逻辑。基于其组织结构松散、成员国具备较强能动性的制度禀赋,东盟政治安全合作的结果受到特定合作倡议的获益范围和外部选择两个关键变量的影响。获益范围从利益牵引角度决定了东盟成员国对某一合作倡议的支持程度,外部选择则从成本规避角度决定了东盟成员国付出必要成本推动制度性合作的意愿大小,二者交织互动催生出 “合作达成”“合作否决”“合作悬置”以及 “合作降级”四种差异化的结果。在理论建构基础上,文章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组基于受控比较的案例研究:中美战略竞争背景下印尼推动 《东盟印太展望》出台、中菲南海岛礁争端背景下菲律宾推动东盟积极介入南海问题、柬埔寨冲突背景下马来西亚协调东盟的危机应对策略,以及冷战结束后泰国倡导变革 “东盟方式”不干涉原则的 “灵活接触”倡议。案例研究初步验明了理论框架的解释力。